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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燕京啤酒的董事长获诽谤罪
  因多次前往纪检单位并在网络上称燕京啤酒的董事长李福成贪污公款上千万,武汉啤酒箱厂家的老总陈跟被李福成以诽谤罪提起了刑事自诉。昨天,平谷法院一审宣判陈跟诽谤罪名成立,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当庭将其逮捕。
  昨天上午8点半,收到法院传票的陈跟,按照法官的要求,携带户口本从武汉坐火车赶来参加庭审。
  虽然法院的传票中所写是在“十四法庭开庭”,但是陈跟已经做好了听宣的准备。“法官几次电话通知,要求我带户口本来北京,所以我想应该是到了该有一个结果的时候了。”陈跟告诉记者,在他看来,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就算是判了我,我还会上诉,上诉不成,我服完刑还是要出来继续告状”。
  由于法庭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因此从武汉来北京支持陈跟的朋友,均无法旁听。“没有想到,法庭门一关,再见他可能就要等到明年了。”陈跟的好友杨先生说,他是从陈跟妻子的口中得知陈跟被逮捕的消息的,他之后反复联系陈跟,但是对方的手机一直都无人接听。
  杨先生分析说,陈跟吃亏就是吃亏在证据上,虽然握有很多间接证据,但是可能力度不够,作为朋友,他会尽力搜寻更有力的证据,帮陈跟翻案。
  记者与陈跟的妻子小玉取得了联系,对方称,昨天大约上午10点半左右,她接到了平谷法院的电话。法官告诉小玉,她的丈夫陈跟已因诽谤罪被判刑一年,判决书将用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达小玉。小玉说,目前她和家人,正在帮忙给丈夫找律师,准备上诉,一家人将尽快来北京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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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鑫——北京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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