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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魏鑫律师,北京刑事取保候审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昊衡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魏鑫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协议管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人们在解决合同纠纷时,通常会采用协议管辖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从而解决合同纠纷,那么,协议管辖实践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只要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就应当根据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一、关于协议管辖选择是否必须是确定的和唯一的问题

民诉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新民诉法解释改变了原司法解释关于选择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的规定。

因此,管辖协议中当事人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只要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协议管辖约定有效。

二、关于合同无效时管辖协议效力的认定

《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管辖协议尽管是合同的一部分,但具有独立性。同时,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要经过实体的审理才能确定。因此,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条款的效力。

但是,在管辖权案件审理中,对于管辖条款本身的效力应当进行审查,当事人在管辖异议期间提出管辖条款效力问题的,法院要进行实质审查。当事人提出签名、盖章等真伪问题申请鉴定的,应当进行鉴定。当事人在管辖权确定后,再提出管辖条款效力问题的,不予审查。对于当事人对协议条款真伪无异议,但提出协议条款的签订人无权签订管辖协议的,因该异议涉及表见代理判断问题,属于实体审理的范围,不应在管辖裁定中作出审查判断。

三、关于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规定问题

协议管辖约定违反级别管辖的,应当从该管辖地点中确定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议管辖约定在基层法院管辖,按照级别管辖超出该基层法院级别管辖范围的,应当由符合级别管辖的该基层法院的上级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约定在上级法院,按照级别管辖属于下级法院管辖的,应当结合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相应的下级法院,多个下级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意见,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当事人拒绝选择的,由上级法院根据“两便”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四、协议选择仲裁的问题

关于当事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管辖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此,当事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管辖的,该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受理。但一方已经申请仲裁,另一方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仲裁机构可以继续审理。

关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争议由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如果协议约定了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但当事人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仲裁协议有效,法院不应受理;如果当事人之间就仲裁机构的选择无法达成一致,则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可以受理。

以上四点是协议管辖应该注意的问题,了解以上内容能,希望能够对您在约定协议管辖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在高速公路上,大家的车速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造成的伤害会是很大的。但是高速公路联通的是各地的出入口,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这起交通事故的管辖要怎么确定呢今天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归高速公路的交警管理的,高速公路交警会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再根据勘查结果做出认定书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理。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的法院,则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当然,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的地方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的地区所在的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来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双方可以向相应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之后,双方任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或者出现调解过后有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来看,如果是因为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这个官司将会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若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则被害人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事故发生的地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当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作出应对措施,不要在事故发生点继续逗留,避免遭受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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