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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有没有缓刑 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

  魏鑫律师,北京刑事取保候审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昊衡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魏鑫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数罪并罚有没有缓刑

数罪并罚有没有缓刑

犯罪分子触犯刑法犯有数罪的,进行数罪并罚后能不能判处缓刑,要依据数罪并罚后的处罚而定的,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是可以判处缓刑的。缓刑的判处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身份特殊的。如未成年人、怀孕、年满75周岁等。

2、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次犯罪危险的等。

数罪并罚是指将数个罪名合并在一起进行判罚的情形,数罪并罚适用的是吸收原则,如果数罪并罚后的总处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是不适用缓刑的,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数罪并罚情形的,一般犯罪情节都是比较重的,所以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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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3日晚,曾在南京市栖霞区赛世香樟园小区当过三个月保安的朱某返回小区。23时许,他发现深夜归来的女业主李某,便采用威胁手段将她挟至一幢住宅楼的地下车库机房内,意欲实施抢劫。后因怕李某报警,朱某产生强奸后杀人灭口的念头,便将李某按倒在该机房内的床垫上实施强奸,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后朱某又猛扼李某颈部致其死亡,当场劫得手机、手镯、戒指、手链等随身财物。

除此之外,法院还审理查明:朱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6年6月2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9月29日被假释出狱,考验期限至2012年1月19日止。2010年9月16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在假释考验期内,抢劫、强奸、杀害被害人,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强,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法院判处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撤销假释,与前罪余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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